“疫情期间,我的执行案件还能正常办理吗?”
“疫情期间,被执行人会不会趁机把财产转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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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执行案件当事人的担忧,汤阴法院执行干警开启“居家办公”“线上办公”模式,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充分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冻结、扣划、发款等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截至3月1日,通过线上“零距离”接触,成功执结案件18件,达成和解协议24件,向申请执行人线上支付案款50万余元,执行到位标的额95万余元。
网络查控显神威
在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干警充分利用网络查控优势,及时对查询的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及支付宝、微信存款进行冻结,并在第一时间内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告知被执行人,敦促其尽快履行相应义务。
张某申请执行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6万元及利息。经过前期努力,执行到位案款1.2万元,尚余4000多元案款没有到位。疫情期间,执行法官将精力集中于线上查控,加强对被执行人被冻结账户资金流动监控。终于,在一次网络查控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的被冻结账户上有足够可供执行的案款金额进账,于是,迅速联系申请人张某,通过微信将收款手续拍照传送过来。当日,从网络查控到案款划拨到申请执行人账户,仅用了2个小时,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司法拍卖不“掉线”
申请人胡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汤阴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各被执行人缴纳执行款44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由于被执行人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住宅房进行评估拍卖。 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执行干警通过电话描述、微信拍照、短视频等“零接触”方式,向竞买者介绍拍卖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满足竞买者足不出户、居家看样的需求。最终,成功完成司法拍卖,拍卖房屋61万余元。
线上沟通促案结
毛某与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汤阴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张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毛某货款35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能按规定时限履行生效判决,毛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有效避免因当事人聚集可能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耐心与被执行人沟通,对被执行人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劝之以理,督促张某主动将案款汇至法院执行款专户,让毛某足不出户就领到了案件执行款。
疫情期间,汤阴法院在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同时,通过智慧法院的联结,让人与人之间物理隔离的“孤岛”变成“线上执行”的通畅,点亮了诉讼当事人的希望之光,照亮了公平正义的法治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