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对于发展中地区来说,抓好了党在农村工作一线中坚和前沿骨干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也就抓住了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关键。近期,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以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三满意”活动为契机,采取村“两委”正职集中座谈、其他干部群众分别走访的方式,对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以期找准存在问题,寻求破解之策,不断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增添动力、增强后劲。
当前发展中地区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能力素质不高,村居党组织书记作用“难发挥”。当前发展中地区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中还或多或少存在着宗旨意识不强、工作作风漂浮、“官本位”思想严重、缺乏开拓精神等问题。这受村居党组织书记年龄普遍偏大、工作习惯于经验主义等因素的制约,主要还是他们整体学历层次较低,缺乏自我学习意识,从而导致能力素质不高,引领带动作用较难发挥。
整体待遇偏低,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难稳定”。近年来,宿迁市宿豫区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相关要求,创新实施了村居党组织书记“双重管理”模式,目前共有14名村居党组织书记担任乡科级实职或享受副科级待遇,但大部分村居党组织书记整体待遇水平依然偏低,尤其是经济待遇方面,并由此导致部分村居党组织书记心不定、气不顺、没干劲。
后备人才匮乏,村居党组织书记选拔“难实施”。首先是“无优可选”。近年来,随着城乡二元结构日益松动,越来越多的农村优秀青壮年陆续涌入城市,留守乡村的多为“老、弱、病、残”。其次是“有优难选”。随着全民创业热潮不断高涨,各村居都涌现出了一批视野开阔、富于创新、精于管理,能够引领群众创业致富的能人大户,虽然组织向他们伸出“橄榄枝”,但大部分能人大户权衡个人事业发展与担任村居党组织书记政治经济待遇后,最终还是选择放弃。
考核制度不全,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难管理”。目前,一些发展中地区对于村居党组织书记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仍然存在制度“盲区”,没有形成专门的、有针对性的考核管理办法,导致这部分村级干部游离于制度管理之外;有的即使制订了相应的考核管理制度,但是由于制度制订不够科学合理,导致村居党组织书记某些方面“管不到”;有的尽管制订了较为完备的考核管理制度,但是由于制度管人意识淡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视而不见”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由于同级管理软弱、“官官相护”等原因,导致制度难以有效实施,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管不好”。
破解发展中地区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问题的对策建议
加强教育培训,让村居党组织书记“如鱼得水”。注重思想引领,加强教育培训,是提升村居党组织书记信仰觉悟、能力素质,游刃有余胜任本职工作的根本措施。首先,制定培训规划,确保每名村居党组织书记都有机会接受教育培训,能力素质均能获得提升。其次,丰富培训内容。以更好服务农村基层发展为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求,加强学历教育,提升村居党组织书记整体学历层次。第三,创新培训方式。内设课堂请进来、外拓阵地走出去。将培训课堂设在田间地头,设在企业生产车间,组织村居党组织书记到高校课堂、到先进地区“取经”,并将先进经验用来有效指导自身实践。
提高整体待遇,活村居党组织书记“一池春水”。提升村居党组织书记整体待遇,是解决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稳定问题的当务之急,也是增强村级干部职位吸引力的有力举措。为此,在对村居党组织书记实施“双重管理”取得成效基础上,要将这一成功做法进一步延伸到村级其他干部管理上。为作风优良、工作业绩突出、群众拥护的村居党组织书记政治进步建立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从村居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拔副科级实职干部的比重;建立稳中有升的经济待遇逐年增长机制和完善的医疗、养老等保险体系,通过区财政拨款、乡镇财政补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按比例提留等方式,为村居党组织书记经济待遇逐步提高提供有力保障,真正解决村居党组织书记政治上看不到前途、身份上难以明确、经济上得不到保障、养老上找不到着落的后顾之忧。
扩大选育范围,引村居党组织书记“源头活水”。一方面,要扩大视野、改进选拔方式,注重选拔能人大户、退伍军人、返乡务工青年、大学生村官和机关干部等作为村居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改进选拔方式,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规范选拔程序,实现“阳光选拔”,提高后备干部群众认可度。另一方面,要拓宽渠道、创新培养模式,促进后备干部健康成长。注重培训强素质,把后备干部培训纳入村居党组织书记培训计划,加强政治素质、市场经济理论、业务技能等全方位培训;结对帮带教方法,建立结对帮带培养机制,教会后备干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跟班学习提能力,分批安排后备村居党组织书记到乡镇机关、上级部门跟班学习,提高其知识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通过对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育,为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引入“源头活水”。
完善考核管理,促村居党组织书记“一清如水”。健全的考核管理制度是加强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根本保障。要完善考核管理制度,按照“以岗定责、一岗一责、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在此基础上,着力构建立体、多维、全覆盖的村居党组织书记考核管理评价体系。要摒弃“老好人”、“老熟人”、“自己人”的错误观念,进一步转化思想,强化制度管人意识,将考核管理制度内化于心、外显于行、落到实处。要加强监督问责,坚持自我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对工作不力、作风漂浮、纪律涣散等不良情形,严格按照责任归属进行问责;对滥用职权、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的,要给予组织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切实保证村居党组织书记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作者系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委常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