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集宁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统筹提升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完善农房使用功能,加快推进农房建设现代化,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房屋质量安全和品质的需求,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全面开展房屋安全性评定(鉴定)。对已排查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全面开展安全性评定(鉴定)工作,评定(鉴定)结果全部录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
深入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在重点整治农村用作经营性自建房等房屋的基础上,加大对农村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整治力度。鉴定为C、D级危房的房屋,要积极动员产权人(使用人)通过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力争到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扎实推进危房改造工作。根据房屋危险等级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持续推进节能和抗震改造。鼓励在危房改造中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加强住房的保温隔热效果,降低能耗提高农房节能水平。对于达不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住房,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选择重建、加固等方式进行抗震改造,提高抗震能力。
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录用技术水平高、诚信守法的优秀乡村建设工匠。强化危房改造全过程监管,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严格执行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
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坚持先设计后建造的原则,统筹主房、辅房、院落农房使用功能,合理调配空间布局。逐步实现寝居分离、食寝分离和净污分离,引导新建农房同步设计卫生厕所。